|
 |
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关于缴纳会费的规定
关于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
(2006年4月21日理事会议通过)
根据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章程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,会员应“按规定缴纳会费”。针对上述规定,经理事会研究,现将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和方法规定如下:
一、协会属民间社团组织机构,平时所需开支都得靠自筹的办法解决。因此,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对协会应尽的义务,凡参加本协会的会员,均应缴纳会费。
二、本届协会的任期为三年。决定会员的会费采用逐年缴纳办法,每个会员每年缴纳1000元,会费缴纳时间定于每年的10月底前交清。
三、对无故拖欠或拒不缴纳会费逾期三个月以上者,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,经理事会确认后即予除名。
四、凡因天灾人祸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企业亏损,而造成会费缴纳有困难者,可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理事会批准,酌情给予减缓或免缴。
五、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生效。
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
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
|
|
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