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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
(2006年4月11日会长办公会议通过)
根据《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章程》第29条规定,秘书长负有如下工作职责:
一、在会长领导下,主持协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协助分管会长,开展各种专项工作,协调各方面工作的落实。
三、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的聘用,报会长批准后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,并按程序执行。
四、决定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。
五、提出各种会议会务工作意见,经会长会议或分管会长同意后,参与督促和实施。
六、进行政府与部门政策和法规,有关工作指示的传递和工作完成情况的反馈。
七、收集会长、理事及会员的有关协会工作意见与建议,向会长提出专项问题的讨论意见和办法。
八、开展调研工作,搜集行业信息,掌握协会各项活动完成情况。
九、进行兄弟行业、本行业友好协会的联络工作。
十、对协会内部管理、日常工作提出安排意见;做好本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,搞好本会办事机构文明卫生、安全和有关保密工作。
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
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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