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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会长工作职责
(2006年4月11日会长办公会议通过)
根据《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章程》第28条规定,会长负有如下工作职责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、法规,努力做好理事和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和社会公德、明礼诚信教育。
二、负责主持行业协会全面工作;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、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;带头贯彻执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三、认真贯彻执行本会发展规划和任期工作目标,检查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安排协会各项工作,细化内部工作计划,负责分配副会长、秘书长近期相关工作任务。
四、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,对外发布新闻和公告。
五、代表理事会审批协会财务的开支和使用
六、充分发挥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的积极作用,妥善处理、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。
七、深入走访会员,征询行业发展思路,组织行业相关工作座谈会。
八、进行横向联系活动的组织和承上启下工作。
九、关心会员企业发展,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十、对办公室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考核。
十一、负责处理上级主管部门、登记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义乌市皮带行业协会
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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